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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3日,双鹭药业接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经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新乡白鹭质押其所持有的“双鹭药业”国有法人股中的1000万股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之保证,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2月06日,质押期限为三年。 本次有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已于2011年12月0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新乡白鹭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700,000股的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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