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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召开的星期六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8,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92,735.13万元的8.6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12月6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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