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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铸钢于2011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84号)《关于核准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15,193,34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日,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85号)《关于核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核准豁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持有公司123,200,000股股份,因以资产认购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公司215,193,341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338,393,341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8.8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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