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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于2011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已确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公司128,958,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36,73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无偿划转给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述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93,01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18,7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至2013年4月20日),174,261,621股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2年10月25日之前不转让所持有中泰化学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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