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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于2011年10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1184号《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公司128,958,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73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无偿划转给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新投集团为新疆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27,3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新投集团将持有公司193,01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国资委。 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份过户进程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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