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6日 21: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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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1年8月2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方正电机积极开展内控规则专项落实活动。通过自查,公司发现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为此,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议案》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整改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已及时、真实、准确的将自查结果于2011年9月24日刊载,并承诺于2011年10月30日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通过整改,现公司已于2011年9月23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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