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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于2011年7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东塑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00,000股和20,000,000股分别质押给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朝阳支行,为东塑集团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和公司2,2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为1年,质押期限从2011年7月1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该宗质押已于2011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1年7月19日,东塑集团于2010年6月25日质押给建行沧州朝阳支行的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33,600股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266,400股以及2011年5月24日送转的10,400,000股,总计23,4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23,813,569股,其中已质押股份30,000,000股,占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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