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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88号”文核准,于201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万股,股份于2011年7月1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此次股份上市后,公司原发起人股东王木红持股比例相应摊薄并发生持股比例变动,具体内容如下: 2007年9月13日,东方锆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发起人之一王木红持有东方锆业6,867,925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74%。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并派1元,股东王木红所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除权处理;2010年3月10日实施了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东王木红所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除权处理。公司股东王木红2011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票17,856,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4%;201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万股并于2011年7月1日上市后,股东王木红未买卖公司股票,持有公司股票17,856,606股。 截至2011年7月1日收盘后,股东王木红持有公司股票17,856,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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