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方锆业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公司股东陈潮钿先生的函告获悉,公司股东陈潮钿于2009年12月29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的2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已经解除质押,日前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2011年06月21日,陈潮钿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用于东方锆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06月21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06月21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06月21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 目前陈潮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91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1%,本次将其中的10,000,000股用于上述银行贷款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179,712,000股的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