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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辰州矿业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辰州矿业241,066,977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44.04%,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1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持有的辰州矿业股权中1600万股股份(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2.9229%)变更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010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2010年9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2010年10月11日-2011年3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辰州矿业股份5,592,700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1.02%。2011年3月5日-201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辰州矿业股份283,630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0.05%。 截止2011年5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转共计减持辰州矿业股份37,876,330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6.9193%。截止2011年5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辰州矿业203,190,647股,占辰州矿业总额的37.11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1年3月份已将所持有辰州矿业股权中的1200万股质押给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用于集团公司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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