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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8日 21: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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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于2011年4月2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书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的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盾安精工原先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公司9000万股股份,已于2011年4月22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的9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7%。 2011年4月27日因融资授信需要,盾安精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7%)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质押期限自2011年4月27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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