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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1日 20: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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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立特材于2009年11月23日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详细披露了2009年1月,美国商务部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分别做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公司被裁定适用10.53%的反倾销税率和1.10%的反补贴税率。 2010年3月31日,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关于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反倾销税令的行政复审要求。2010年4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次行政复审进行了立案通告。2011年3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从中国进口的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的第一次行政复审的初步裁定结果,裁定公司的倾销幅度为0.01%(小于0.5%)属于微量,对公司涉案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0.01%(反补贴税率不变)。 上述裁决结果为美国商务部第一次行政复审初步裁定结果,根据美国反倾销调查程序,一般情况下将在初裁公布后的120天内宣布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因此,公司将继续关注美国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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