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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2011年1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将4,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1月26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止。 2011年1月26日起至2011年3月11日期间,公司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1年3月11日,公司将4,5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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