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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6日 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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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1日,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赣州中航城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 2011年1月25日,公司下属的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与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江西省赣州市章江新区翠微路与长征大道交汇处东南角中航城项目九方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物业,建筑面积约为25,000平米用作经营场所。租赁期限20年(自商场开业日起算)。双方协商确定起始租金为34元/月/平米(按建筑面积计租),从计租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2%。租金支付方式为当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到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公司提供商业服务,商业服务费固定为5元/月/平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交易总金额约为25,860万元(含租金和商业服务费)。《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需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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