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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2010年11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0年80授担字第023号),合同约定对公司子公司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9日期间办理业务形成的负债提供总额为500万元的担保。本次签订的500万元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4,75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注:已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35,75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34,7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2%。无对外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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