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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8日召开的西部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0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6,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2010年10月2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079297】),合同约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2010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0日期间办理业务形成的负债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签订的2,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6,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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