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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江集团2010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参加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公司竞得了上虞市城北3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94,50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0,114.4-189,016平方米;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成交价格:人民币101,000.0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就上虞市城北31-5号地块达成如下合作开发意向:若公司竞买上述土地成功后,由公司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开发上述土地,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暂定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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