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滨江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参加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公司竞得了杭政储出[2010]3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东至双菱新村,南至浙江杭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至凯旋路,北至庆春东路;出让面积为39,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7,31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金融业用地为40年;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56,500.0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与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就杭政储出[2010]34号地块达成如下合作开发意向:若公司竞买上述土地成功后,由公司与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开发上述土地,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暂定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30%。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就公司与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合作开发的具体操作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土地储备策略,将增加公司权益储备土地面积39,745平方米,权益容积率建筑面积107,311.5平方米,预计项目收益率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