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 1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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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再次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9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1年3月19日止。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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