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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3日 1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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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参加了编号为佛禅(挂)2010-0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于2010年8月27日下午被确定为竞得者,且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根据《成交确认书》,公司作为受让人于2010年9月10日与出让人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717万元整。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成交地价的50%,人民币858.5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第二期,成交地价款的50%,人民币858.5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 三、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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