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伟星新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11,715.11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并将“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中的3,306.82万元投资变更到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津围公路西侧伟星工业园,由天津建材进行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2010年9月2日,天津建材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