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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9日 20: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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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事工程兴贤路和兴贤桥项目的建设需要,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征地动迁办公室(“甲方”)与中材科技的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非有限”或“乙方”)就苏非有限处于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动迁及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书》。苏非有限将获动迁补偿人民币约3,020万元。苏非有限应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体搬迁。 由于苏非有限目前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本次动迁未涉及其主营业务,因此对公司及苏非有限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根据《协议书》,苏非有限将获动迁补偿金约3,020万元,该补偿金将按协议约定分期获得。按照相关规定,苏非有限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苏非有限全体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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