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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4日 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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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10年5月7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并已于5月10日-12日在北京、深圳、上海向询价对象进行了推介。5月13日,针对公司关于2010年上半年海外非测温类红外热像仪整机出口的近2亿元的订单意向进展情况未在招股意向书公告稿中披露,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协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并于5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缓发行的公告》。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随后对公司海外非测温类红外热像仪整机出口的订单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2010年上半年已签订正式合同的海外非测温类红外热像仪整机出口订单金额合计人民币约1.9亿元。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的核查已经结束,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事项,有关事项的披露状况不会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不利影响。因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后决定恢复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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