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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1日,*ST琼花获知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琼花集团持有的公司14,483,43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司法划转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该等股份已划转至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过户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66,894,000股,其中琼花集团持有45,36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信集团持有14,483,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国信集团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受让琼花集团持有的公司14,483,433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国信集团对上述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则本次受让的公司14,483,433股股份自划转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2、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则本次受让的公司14,483,433股股份自划转完成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未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之日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转让。 为解除公司违规担保责任,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证琼花集团减持股票所得资金的专款专用,五方签署《关于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减持3000万股*ST琼花股票所得资金专项使用及监管的承诺函》。 本次司法划转过户后,琼花集团偿还国信集团代垫的信托计划回购款及相应的信托报酬义务履行完毕。琼花集团偿还义务履行完毕后,承诺函部分条款仍需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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