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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ST琼花披露《关于与部分债权人签订解除违规担保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依据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意见,通过与部分债权人签订的协议,公司将解除1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日前,公司收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扬民二初字第0056号】;公司、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于在青分别与江苏信融正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杰健身保健中心签订了协议书,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至此,13名关联方债权人出具承诺函、与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无条件解除公司违规担保,涉及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1,000万元;4名关联方债权人与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签订协议书,有条件解除公司违规担保,涉及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2,535万元;剩余3名关联方债权人未签订协议书也未出具承诺函,涉及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2,500万元,以上共涉及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6,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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