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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公布关于江西国资经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30日 21:41 作者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通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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