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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首旅集团)发行248,689,5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1年6月1日,公司收到首旅集团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有关批复文件,核准豁免首旅集团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公司248,689,516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公司380,440,409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7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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