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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2011年5月24日,公司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下称:建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江苏大通向建行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固定利率(起息日基准利率下浮10%);公司与建行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公司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即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担保金额为15,441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87,301.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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