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材”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4日 22: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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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继续申请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新增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继续申请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均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三、同意公司之分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贷款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9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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