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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及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沙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沙王府井)拟采用现金方式购买长沙金华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华康)开发建设的长沙王府井商业广场地下2层至地上10层部分商业用房,面积总计51,402.96平方米(其中有37,065.25平米面积抵押给长沙王府井),交易双方约定具体面积以实际取得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面积为准,购买总价人民币219,737,000元(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购买事项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合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长沙王府井将与金华康签订合同。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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