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七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东百东街店 C、D 楼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议案:公司近日接到地铁公司的正式通知,根据有关机构出具的两份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月29日),公开市场条件下拆迁补偿费评估价值(不含二次装修部分)为335,472,405元;二次装修拆迁补偿费评估价值为6,799,260元;加上搬家补助费70,620元及个体工商生活补助费706,2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343,048,485元。关于上述补偿安置方案,地铁公司同意以一次性货币进行安置。公司已决定将东百东街店 A 楼的九层、十层及地下一层的部分面积投入商场运营,增加经营面积约6,000平方米,上述施工对公司商场经营的影响程度目前公司尚无法确定。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1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