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1日 22: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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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1年5月9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维科精华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合作有四项石墨烯专利”、“维科精华的合作方中科院刘兆平团队石墨烯技术已经领先全球”、“维科精华即将推出大型股权激励方案,涉及众多中高管”等相关报道及其他事项,公司现作出有关说明,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称:上证所网站)。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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