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0日 18: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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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4月6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的“动力锂电池助推维科精华涨停”等相关文章,经公司询问联营企业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后,得到明确回复:该公司目前仅有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唯一的产业实体,其主要从事手机电池生产,不存在网上流传的“石墨烯”项目;同时,动力锂电池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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