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9日 07: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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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29349.4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授权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201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十、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一、通过关于收购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部分存货和机器设备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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