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4日 20: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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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于2011年5月3日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煤集团)签订《原煤收购协议(续签稿)》及《设备租赁协议(续签稿)》的议案:公司向阳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开采的全部原煤,预计2011年收购的原煤共计1024万吨;公司与阳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推土机、单体柱等采矿用设备及其他生产相关的辅助设备;并对交易价格等事项作出相关约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阳煤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定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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