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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阳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亿元整,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五、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六、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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