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5日 06: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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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国阳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阳天泰)收购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下称:榆树坡煤业)事宜:国阳天泰与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煤集团)等相关各方签署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国阳天泰作为整合主体,承接阳煤集团在其与有关方签订的《合作重组榆树坡煤业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书(分别于2009年2月、2010年12月3日签署;下合称:相关协议书)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接替阳煤集团对榆树坡煤业进行整合,在国阳天泰依照相关协议书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将依法办理直接持有榆树坡煤业51%股权(下称: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控股榆树坡煤业。标的股权的支付对价,根据上述相关协议书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5,100万元。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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