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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4日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8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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