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4日 06: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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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与同煤集团合作投资梵王寺煤矿项目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退出对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召富煤炭)和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富煤炭)股权投资,涉及金额共计82832.45万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4日与王福厚分别签署《召富煤炭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合同书》及《华富煤炭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合同书》,双方同意解除2008年1月30日签署的《召富煤炭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华富煤炭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上述解除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交易王福厚需分别退还公司50854.44万元、32023.26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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