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6日 07: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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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4日,《北京晨报》、《新京报》等部分媒体报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任依娜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任依娜利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并负责该局税控机招投标的职务便利,接受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代理商北京曜辉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曜辉达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刘某的行贿,收受刘某等人给予的车辆、礼物、分配利润等共计550万余元。公司现就上述报道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曜辉达公司”系公司北京地税税控项目中税控装置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代理商,仅代理公司上述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其约定代理行为是公司经营的正常商业模式。此外,“曜辉达公司”及其人员任何其他行为均与公司无关。 对于因“曜辉达公司”可能出现的产品售后服务问题,公司将对“曜辉达公司”所涉范围内的公司产品提供法定及约定的售后服务,确保产品售后服务正常开展以及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曜辉达公司”事件,今后公司将更加严格的把控代理商的审核以及代理业务的后续管理。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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