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5日 22: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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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439,175,408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0.3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2011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75000万元。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1,858.8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对内部关联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7,428.80万元)。 四、通过关于物产元通2011年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对外担保总额为678,800万元[未包括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燃料)4亿元互保]。 截止2011年3月31日,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6,362万元。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配送战略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关于承担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M1系统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及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九、通过关于物产元通与物产燃料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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