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5日 22: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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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下称:元通不锈钢)于2011年1月24日与公司关联方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物产投资)签订的关于不锈钢材料的贸易业务合同,元通不锈钢将西南(克虏伯酸洗)不锈钢材料销售给物产投资,2011年度交易金额约3001.40万元。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大地产)与公司关联方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金属)签订的关于钢材配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中大地产下属各房地产开发项目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就具体项目需求签订钢材配送合同,中大地产各项目开发所需建筑钢材,由物产金属实施钢材配送服务,预计2011年双方交易金额约27160万元,2010年度已发生交易金额为4749.67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与物产金属2010年度实际已发生钢材采购金额3906.79万元,2011年度暂无采购计划。 根据《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称:物产集团)M1系统费用预算与分摊办法》,公司2010年需要承担 M1 系统费用1389.21万元;2011年至2013年预计需支付1924.63万元。2010年至2013年预计合计承担 M1 系统费用为3313.84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向关联方物产集团、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世界贸易中心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累计借款发生额为23.05亿元人民币,公司需支付上述关联公司利息共计6269.48万元人民币;预计2011年度借款总额将比2010年度有所增加。物产集团2010年度和2011年度均为公司及物产元通借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提供担保,公司及物产元通2010年度共需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176.64万元;2011年度担保费用支付,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据实结算。 物产元通与公司关联方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双方以40,000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期为一年。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均为物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有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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