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4日 17:17 |
作者: |
|
|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26,3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继续分别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民丰波特贝纸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九、通过关于发行银行短期融资券议案的修正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