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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三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股本1,103,367,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8.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计提标准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同意向恒普项目拨付资本金事宜:根据公司有关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首期向贵州恒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入资本金为18,00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入8,500万元,本期拨付9,500万元。 九、同意向马依项目追加资本金事宜:将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7,136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变。鉴于公司持股67%,注入资本金从11,481.12万元调整为16,75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入11,390万元,本期注入5,360万元。 十、通过关于2011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十二、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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