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5日 07: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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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四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同意公司拟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缘医药产业园内建设:上市药品再评价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2.7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人民币490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创新中药中试放大研究技术平台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4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99万元,企业自筹3751万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338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公司行政、培训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人民币435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园区配套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325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江苏盛翔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七、同意关于合作研发新药“LWDH苷糖片”[原料加制剂;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下称:项目方)完成临床前研究,按原中药五类新药申报,并获得临床研究批件的新药项目]事宜:经公司与项目方多次沟通协商,对方同意将LWDH苷糖原料及制剂项目的技术秘密所有权及与该项目的生产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后期本项目新工艺、新剂型改造开发权独家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00万元。 八、通过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九、聘任刘五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5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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