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公布关于继续与有关单位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22:50 |
作者: |
|
|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加西贝拉)继续建立以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互保的期限为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到期日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的融资。 公司拟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立集团)继续建立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可以互相为对方提供担保,也可以要求对方为其控股子公司(仅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华立集团控股子公司-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互保的期限为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到期日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的融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加西贝拉提供担保1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公司尚未为华立集团提供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