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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6,710,203股,占公司总股本62.66%,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下称: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瓯海支行的公司股份45,700,000股、10,005,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95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并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02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8%。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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