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8日 20: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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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签订互保协议,经双方同意在原有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互保额度的基础上拟新增互保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后互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公司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经双方同意在原有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互保额度的基础上拟新增互保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后互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续签订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保协议;该两协议有效期均为壹年。 上述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共计3.5亿元(含本次);没有逾期担保,同时也没有与关联人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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