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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及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352,058,6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四、通过拟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拟在有关14家银行办理2011年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4,200万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产作为担保方式。 八、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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