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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7,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就租赁、采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的交易总金额分别为6,493,330元、约合人民币12,633,848.67元;预计2011年度的交易总金额分别为8,444,460元、约合人民币19,752,988元。 四、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所有子公司2011年度审计及其它常规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授信、贷款情况及2011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含银承敞口)余额10.25亿元,全年共产生财务费用7,038万元。公司计划2011年启用新贷款(含银承敞口)16亿元左右。公司2011年度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等七家银行申请总计5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九、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洋下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整,其中2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永辉)作为借款人。 十、同意重庆永辉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消防器材”一项,并相应变更其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拟将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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